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、决定,负责学校组织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、计划的起草,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、为学校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提供组织保证。
二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;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,做好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;指导、督促各基层党委(直属党支部)做好本单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,指导做好组织设置、换届选举、述职评议考核、党建理论研究、党建“双创”和党支部星级创评等工作。督促检查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。
四、负责党员队伍建设,做好发展党员、教育培训、激励关怀帮扶、日常管理监督、党费收缴使用等工作。
五、受理党员、干部和群众的申诉,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。
六、办好党委党校,充分发挥党校在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以及干部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;指导各分党校开展工作。
七、做好党代会组织工作及党代表联络工作。
八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推荐审查工作;做好学校出国(境)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。
九、做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,牵头负责高层次人员认定与相关服务保障工作。
十、负责安徽大组工网来文来函收发与处理工作。
十一、做好选调生和乡村振兴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。
十二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